A_hongyanxue(好居网用户) 3347天前 / 阅读 :
9月6日,北京市工商局发布消费提示:保修期外家电维修陷阱多,消费者在维修家电时一定要注意索要维修凭证。
据了解,北京市工商局、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今年8月份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信息15740件,接待消费者咨询59039人次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2.78万元。在受理的商品类投诉中,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804件,成为近期投诉的热点。
日前,北京消费者陈先生向北京市工商局12315中心反映,他在某维修中心修理笔记本电脑后发现笔记本有划痕,机身左下角丢失一个防尘帽,且屏幕与外壳连接处有明显缝隙。陈先生与商家协商要求修复遭到拒绝。于是,陈先生投诉至北京工商部门,经属地工商部门调解,经营者已给消费者退还维修费。
家电维修往往使消费者十分苦恼。北京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,要想得到有保障的维修服务甚至防止家电维修时遇到陷阱,首先从选择维修商开始就要注意。很多消费者一般不会长期保留维修卡,而且生产厂商经常更换授权维修企业,使得消费者在维修家电时难以掌握维修企业的联系方式。消费者大多借助网络渠道寻找维修商,这样就给个别“李鬼”企业冒用知名品牌特约维修的名义坑害消费者造成可乘之机。
因此,维修时首先要选择该品牌的售后服务网点或找信誉好、技术过关的、有正规门面的维修店;其次,维修前应问清收费标准,以免维修后出现收费高,宰客现象;第三,需更换零部件的,最好将更换下来的旧部件保留,防止不正规维修商把没有故障的配件换掉,以便双方在产生纠纷时,好送到有关部门检测,作为投诉的重要依据。第四,维修后要索要维修凭证,上面应写明故障现象,维修方法、各项维修费明细等内容;最后,一旦发生纠纷,消费者可先与维修商协商,协商未果及时向属地有关部门投诉